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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齐呐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依吐尔逊·依布拉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MACA8B124Y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杆街道前进社区东大街5号农一师机关家属院3栋3单元4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市监处罚(2025)2号
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有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罚款60000元|(陆万元整)
60000.00元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2
喀市市监处罚(2024)295号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7日,在喀什市香妃国际商贸城举办兑奖活动。兑现结果为:1人获得奔驰车辆1台,价值120000元;1人获得宝马车辆一台,价值108000元,4人各获得1辆价值1000元的电动车和价值900元的金戒指;4人各获得价值900元的金戒指。 当事人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招揽客户为目的,组织促销活动。期间摇号确定中奖人员范围,利用非即时兑奖形式,完成有奖促销活动。兑奖结果是:1名消费者获得奔驰车辆1台,价值120000元;1名消费者获得宝马车辆一台,价值108000元;4名消费者各获得1辆价值1000元的电动车和价值900元的金戒指;4名消费者各获得价值900元的金戒指。最高奖品金额超过50000元,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有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罚款60000元|(陆万元整)
60000.00元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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