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银玲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银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2NDPJ01M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裕泉花园北门西侧2号楼9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419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临泉县银玲商店(李银玲),店面门朝北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从业人员1人。其店内经营的涉嫌侵权“①、南孚聚能环4”数量:60粒,“②、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电池,数量:20粒。是2025年3月份是一个欠钱者抵扣的,当事人使用抵扣的方式购买,放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现无法与推销员(欠钱者)取得联系,无法提供任何涉嫌侵权商品的供货商资质证明。根据福建南平市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提供的销售指导价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综合判定销售价格为“①、南孚聚能环4””2元/粒。“②、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4元/粒。至对当事人店铺进行检查时尚未销售。当事人对福建南平市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出具的鉴定书无异议,对上述行为予以确认。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60X2+20X4=200元。
1;罚款叁佰陆拾元; 2;没收侵权商品①“南孚聚能环4”60粒,②;“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20粒。
36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