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伟芬 | 注册资本:2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1074047047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元路248-25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卫公罚﹝2025﹞5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椒卫公罚〔2025〕57号 案件名称: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 法定代表人名称:沈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1日,当事人未按照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4.10.4“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采取保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的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即:36件已清洗消毒、供顾客使用的棉织品放置在无门的柜子里,与外界相通,未采取保洁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或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提示进行电子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2月12日
对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12-12
2
台椒卫公罚﹝2024﹞10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椒卫公罚〔2024〕104号 案件名称: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 法定代表人名称:沈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即:供顾客使用的12件被套放置在不密闭的柜子里。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或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提示进行电子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对台州经济开发区金沙滩假日宾馆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