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扎兰屯市添香楼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柴文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3MA0R5FEL02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永平居务大哈气学校西第三家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市监工业所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查:扎兰屯市汤火功夫麻辣烫务大哈气店成立于2021年4月份。2025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摆放在食品加工场所内的“振达食品”烧烤专用面包(规格:600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7月24日,保质期:1、2、4季度15天,3季度15天)1袋,截至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经过询问,涉案的1袋“振达食品”烧烤专用面包于2025年8月1日在扎兰屯市正大食品店以5.5元/袋价格购进,共购进1袋。当事人使用该“振达食品”烧烤专用面包做了3份烤面包片,当事人陈述上述三片已使用的面包片均在保质期内加工食品,但是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台账,无法证明当事人所述是否属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视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可以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000.00元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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