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板桃广合综合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仁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9MA5M7PC17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田林县潞城乡板桃街上自有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田市监处罚[2023]228号
经查明,田林县板桃广合综合经营部位于田林县田林县潞城乡板桃街上自有铺面,办理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有消费者在选购商品,该店处于营业状态,上述食品还摆放在食品经营区内用于对外销售,具体内容如下:①名称:陈克明家用小麦粉;净含量:1千克/袋;数量:3袋;生产日期:2022年08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②陈克明宽挂面;净含量:500克/袋;数量:10袋;生产日期:2022年08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再查明,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是当事人从田林县湘林批发部购进的,未提供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陈克明家用小麦粉进货单价:**元;货款金额:**元;陈克明宽挂面进货单价:**元;货款金额:**元。因为当事人未提供销售记录相关台账,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所得无法计算。 经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64元。 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2023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原件各一份,这份材料用于固定现场发现的涉嫌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二)2023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照片7张,这些照片用来证实现场检查和现场证据固定等情况;(三)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这份材料证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四)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这份材料证实当事人经营的田林县板桃广合综合经营部已具备经营食品的资质条件;(五)2023年11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笔录原件一份,这份材料用于调查了解当事人涉嫌对外经营超过保期食品的品种名称、销售价格以及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货值金额等相关情况。 以上相关证据和笔录分别有当事人签名认可,各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
1000.00元
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