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娄雪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693076568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圆通街与螺峰街交叉口通慧大厦(现圆通街131号圆通太龙公馆)三层3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1
2019-11-11
(2019)云0102民初13777号
返还原物纠纷
潘**与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5﹞第0082号
负一楼通往一楼的安全出口处未设置防火门;疏散通道、消防电梯前室堆放大量杂物;消防水泵主备泵无法自动切换;消防控制室除安全出口外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14
2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3﹞第0164号
你单位存在:1、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3年10月1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圆通太龙公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1、3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无法联动;2、3层部分房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2.2.1的规定),均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单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给予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08
3
昆西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3号
2023年2月21日,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的宏银大厦项目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整改违法行为,未造成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后果,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给予昆明太龙恒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宏银大厦)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