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攸县新市镇志会副食批发部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志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23MA4M740K7T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攸县新市镇善桥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攸市监处罚〔2025〕252号
2025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待售的①2瓶加菲猫智慧专研 儿童舒缓冰沙霜,该儿童霜外包装标示:净含量60g,(备案人: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266)、②抱抱宝贝婴儿四季补水霜,该补水霜外包装标示:净含量50g(备案人名称:福建欧柏亚日化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闽妆20160008,)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供货者的证照、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1月5日前收集好相关的进货查验凭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5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检查时,现场当事人能提供上述化妆品供货者的相关资质、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另查发现待售的拉芳花香水润沐浴该沐浴露外包装标示:净含量900g(备案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263,)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供货者的证照、化妆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仍未建立并执行好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有完全改正到位。 据当事人陈述:上述化妆品是其今年6月份从攸县天天日化商行进购,①加菲猫智慧专研 儿童舒缓冰沙霜购进数量20瓶,进价15元/瓶,售价20元/瓶,已售18瓶,货值金额400元;②抱抱宝贝婴儿四季补水霜购进数量20瓶,进价20元/瓶,售价29元/瓶,已售12瓶,货值金额580元;③拉芳花香水润沐浴购进数量10瓶,进价30元/瓶,售价59元/瓶,已售8瓶,货值金额590元,合计总货值1570元。 另查:因当事人于202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被我局立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攸市监处罚〔2024〕289号。
1.对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2
攸市监处罚〔2024〕289号
2024年3月当事人从攸县湘东大市场购进了15包品名:“辣夫人”印度飞饼,执行标准:QB/T 5729,净含量:82克,生产许可证号:SC10741082302012,保质期:180天,生产日期;2024年03月01日,生产商:焦作市旺青食品有限公司。据当事人陈述:“辣夫人”印度飞饼进价是3元/包,销售价是4元/包。在保质期内销售了10包,在保质期外销售了1包,销售货值4元。另有4包超过保质期的“辣夫人”印度飞饼未销售出去,超过保质期的“辣夫人”印度飞饼货值金额共计16元。在检查现场,当事人已主动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4包“辣夫人”印度飞饼下架并进行了销毁。 另查: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对当事人经营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004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1-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