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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支大庆注册资本:50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2258621059X5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宝塔大街电政住宅楼一楼北6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6
(2023)苏0214民初14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
2020-09-15
(2020)豫0422民初21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秦**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
叶县人民法院
3
2019-08-09
(2019)苏0505民初1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岳**,陈**,张**,岳**,陈**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4
2019-03-13
(2018)苏0505民初4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陈**,张**,岳**,陈**,李*,岳**,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5
2019-02-19
(2019)苏0505民初1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岳**,岳**,张**,李**,陈**,陈**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6
2019-01-24
(2018)苏0505民初4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陈**,岳**,陈**,张**,岳**,李*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3-28
(2017)吉0192民初1002号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
刘*
执行文书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8
2019-12-23
(2019)苏0505执35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李贺龙、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岳**、陈**、张**、岳**、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197405.55元
执行案件
2
2020-02-26
2019-10-08
(2019)苏0505执2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李贺龙、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陈**、岳**、陈**、张**、岳**、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122985.94元
执行案件
3
2019-07-30
2019-07-16
(2019)苏0505执222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李*、岳**、陈**、张**、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7-18
2019-04-28
(2018)苏0505民初4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陈**、岳**、陈**、张**、岳**、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94.68元
民事案件
5
2019-06-22
2019-06-20
(2019)吉0192执恢22号之二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与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1-31
2018-12-25
(2018)苏0505民初4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陈**、岳**、陈**、张**、岳**、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9-01
2018-06-07
(2018)吉0192执2号之二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与景**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09-01
2018-06-07
(2018)吉0192执3号之二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与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2-04
2017-05-12
(2016)粤0605民初98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佛山市华航物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38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09-28
2017-08-22
(2017)吉0192民初923号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与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02202600805
2026年04月27日 00时3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上海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50米处,对【吉AS5017(黄色)、吉AR407挂(黄色)车辆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伟、王学海向驾驶员吴玉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驾驶员“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吴玉发表述不需要申请回避。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挂车吉AR407挂(黄色)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标示外廓尺寸为:长12000mm、宽2550mm、高3390mm,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2960mm、宽2550mm、高3390mm,经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勘验,该车挂车吉AR407挂(黄色)车辆前端中置轴处加长960mm,加长处有明显焊接点,驾驶人员当场无法出示有效改装证明并且也无法当场整改并恢复原状,吴玉发在现场时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经调查认定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向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其相应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相应权利,吉林省博瑞祥物流有限公司自本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向前倒推一年内初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和视频资料等。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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