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450430489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0号第1、3、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23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曾**,胡**,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
2021-12-06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曾**,胡**,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1-11-08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胡**,曾**,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1-10-21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胡**,曾**,胡**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5
2021-08-10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曾**,胡**,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6
2021-07-15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曾**,胡**,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7
2021-03-02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曾**,胡**,胡**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1-01-28
(2021)渝0105民初1073号
健康权纠纷
胡**,曾**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7-06
2017-10-11
(2017)渝0112民初8400号
袁**与重庆大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太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760.95元
民事案件
2
2016-12-22
2016-09-26
(2016)渝01民终483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李**、徐**与重庆三温暖电气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6-09-29
2016-09-29
(2016)渝0105民初177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9-20
2016-07-08
(2016)渝01民终284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杨**、古**与高*、邹**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6-09-20
2016-07-06
(2016)渝01民终284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杨**与高*、邹**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6-07-11
2016-07-11
(2016)渝01民终284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古**、文*与高*、邹**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52616.60元
民事案件
7
2015-09-09
2015-09-09
(2015)渝一中法民管异终字第01277号
古**、文*与高*、邹建容等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9-09
2015-09-09
(2015)渝一中法民管异终字第01278号
古**、杨**与高*、邹建容等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9-09
2015-09-09
(2015)渝一中法民管异终字第01279号
杨**与高*、邹建容等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5-09-09
2015-09-09
(2015)渝一中法民管异终字第01278号
古**、杨**与高*、邹建容等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罚〔2024〕697号
经查,当事人隶属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5月22日经批准注册成立,在特许经营许可范围内对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部分区域经营燃气供应、输、配、销售等业务。当事人在对天然气销售价格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提前执行政府涨价政策。按照《关于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3〕596号)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居民用气一阶梯销售价格由2.039元/m调整至2.196元/m。当事人2023年3月(含)至同年5月抄表计价期间,以提价后2.196元/m的单价收取630户居民用户2023年3月提价前的燃气费。按照《关于2023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3〕1243号)规定,2023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1元/m调整至3.612元/m。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日,以提价后3.612元/m的单价收取1户非居民用户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提价前的燃气费。对个别长期未抄表用户在一个计费周期内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1年11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1年9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1年10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2年9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2年9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当事人因故未对1户非采暖居民用户抄表,当事人在2022年9月以一个计费周期集中对该用户用气量进行阶梯计价计算收费。
处罚款壹佰贰拾万元。
1200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