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科环宇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元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HF4A77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B南区13栋[花果园社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4
(2023)黔0102民初183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恒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宏科环宇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5
2023-12-15
(2023)黔0102民初137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某某有限公司与贵州某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6470.5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4-28
2023-10-24
(2023)黔0102民初99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阳北在某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贵州某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605.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4号
现贵州宏科环宇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对贵州宏立城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花果园A南区5栋提供的维保服务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中山南路27号由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花果园A南区5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贵州宏科环宇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对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花果园A南区5栋提供的维保服务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督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贵州宏科环宇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