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俊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802735619584T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狮子沟荣基花园B1A#楼201(仅限办公)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9
(2025)冀0802民初26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3
(2024)冀0828民初42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3-12-04
(2023)冀0825民初38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韦**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中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钱**
隆化县人民法院
4
2023-11-27
(2023)冀0828民初48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段**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2-08-18
(2022)冀0636民初1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夏**
顺平县人民法院
6
2021-11-17
(2021)京0102民初265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路通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1-11-12
(2021)京0102民初265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金路通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8
2020-10-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南皮县冀沧国泰运输有限公司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9
2020-07-20
(2020)冀0828民初1431号
追偿权纠纷
承德广中旅行社有限公司
王**,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0
2020-07-01
(2020)冀0828民初1431号
追偿权纠纷
承德广中旅行社有限公司
王**,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1
2022-08-25
(2022)冀0636民初1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57.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1-07
2021-12-03
(2021)京0102民初265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金路通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7-20
(2020)冀0828民初1431号
追偿权纠纷
承德广中旅行社有限公司与王**、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859.8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25
2020-10-28
(2020)冀0825民初20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南皮县冀沧国泰运输有限公司、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7
2019-12-24
(2019)冀0825民初31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南皮县冀沧国泰运输有限公司、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0-22
2018-09-14
(2018)冀08民终2995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0-14
2019-09-05
(2019)冀0803财保121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承德海运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7-03
2019-06-26
(2019)冀08民终1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任**、南皮县冀沧国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08
2019-04-19
(2019)冀08民终9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新华支公司、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3-26
2019-02-20
(2018)冀0825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皮县冀沧国泰运输有限公司、赵**等与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793.7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0321交罚﹝2025﹞50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冀HEY736小型普通客车涉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案
壹仟伍佰元
1500.00元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2
冀0300交罚当罚决字〔2024〕480号
包车客运经营者按照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3
冀0900交罚罚决字﹝2024﹞17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冀HA9789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责令改正,处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1
4
宁交路执﹝2024﹞1662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案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2000.00元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0
5
津交(总)罚﹝2024﹞11528号
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3-29
6
冀承综合〔2024〕051号
2024年3月22日,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韦俊兰委托苏永林到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全国“两会”期间省厅督导组检查问题清单》涉及该公司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2024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省厅督导组检查发现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共有28台车超速行驶记录,处理23台,5台未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事后未及时给予相应处理。违法超速行驶车辆28台,处理23台,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82%,低于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90%。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监控台账等证据为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2
7
嘉运政罚〔2024〕10J46
2024年3月20日10时22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善常嘉高速嘉善北出口巡查时,发现并指挥车号为冀HG9919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苏东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员苏东驾驶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冀HG9919大型普通客车载客18名乘客从江苏扬州至嘉善西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营运范围为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本次包车客运的实际起讫地为江苏扬州至浙江杭州,该车辆车籍所在地为河北承德。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1
8
冀承综合﹝2023﹞211号
2023年6月29日承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查处理客运车辆涉嫌跨省违法运营线索的通知》,其中表3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营线索:经筛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入口数据、联网联控数据和部级运政系统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省际包车当日未查询到有效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但实际有省外通行记录涉及到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冀HA2060号车。经调查: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冀HA2060号车2023年5月30日至31日从雄安新区出发前往秦皇岛车上共有33名乘客现金收取1.5万元,没有持有效的包车标志牌。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河北神龙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9
冀承综合【2023】199号
2023年6月8日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永林到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冀HU7281号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经调查,该车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超过60个月的,应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最近一次完成检测日期:2022年06月;下次检测期:2022年12月;登记日期:2014年06年24日;检测周期:6个月。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为证据,该车2022年12月没有按照规定日期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08
10
冀承综合〔2023〕149号
2023年5月9日接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立即调查处理客运车辆涉嫌跨省违法运营线索的函》 关于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冀HA1950的线索情况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