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金晖 | 注册资本:64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015J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区白龙路99号办公楼3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5
(2025)苏0192民初37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赵*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09-04
(2024)苏01民终11941号
劳动合同纠纷
孙**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5-07
(2024)苏0192民初228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孙**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4
2023-10-30
(2023)苏01民终14231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杨*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20
(2023)苏0192民初6199号
劳动争议
杨*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8
(2023)苏01民终4004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1-03
(2022)苏0106民初14746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8
2022-12-20
(2022)苏0106民初14746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9
2019-11-18
(2019)皖1181民初29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天长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长市人民法院
10
2019-11-14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天长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长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2-10
(2019)皖1181民初29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天长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长市人民法院
2
2019-08-13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天长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长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1
2022-04-11
(2022)苏12执95号
民事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兴化鑫云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25
2020-11-30
(2020)苏0116执2680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红儿郎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23
2019-06-21
(2019)皖05执227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安徽华昌高科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0-19
2020-08-28
(2020)皖0521执14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安徽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8-13
2020-05-14
(2020)皖05执58号之一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安徽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5-21
2019-11-28
(2019)皖1181民初29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与天长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256.31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13
2019-08-08
(2019)苏0115执37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1-04
2019-10-15
(2019)皖03执54号之一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安徽赛远薄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1-01
2019-06-25
(2019)皖03执54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安徽赛远薄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0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19-08-31
2019-03-06
(2018)苏0115民初205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66049.9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运政罚﹝2023﹞0675
2023年4月10日15时40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国栋、郑立江在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尖山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苏A5C247/浙FH203挂罐式挂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辆驾驶员是朱大兴,押运员是孙国栋,车辆所有人是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气体有限公司,该车装载48.8吨液氧从无锡至尖山,驾驶员现场出示本次的危险货物运单中显示的驾驶员为陆超,押运员为陈国庆,与实际不符。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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