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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伊宏达农机配件大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首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4021MA79WUQ93Q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墩麻扎镇墩墩麻扎村巨丰商业楼一楼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1
2023-06-21
(2023)新4021民初14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伊宁市易润千商行、李**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31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07
2023-02-01
(2023)新4021民初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伊宁市易润千商行、伊宁县伊宏达农机配件大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县市监处罚〔2023〕35号
2023年3月27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马志军、加拉斯·哈勒木别克在伊宁县伊宏达农机配件大全检查时,发现伊宁县伊宏达农机配件大全销售的标称为“Mobil”、“美孚劲霸XHP222”的润滑油和标称为“Mobbll、美孚金1号”的润滑油涉嫌侵犯他人的注册商品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涉嫌商标侵权的润滑油进行了扣押,出具了伊县市监强制〔2023〕35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当日经领导审批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11日从送货车处购标识为 “Mobil”,美孚劲霸XHP222,美国美孚劲霸国际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锂基脂6桶,规格800克/桶,进价16元/桶,共96元,销售4桶,售价20元/桶,利润16元,剩余2桶未销售。购进罐装厂为:上海*****公司,规格:18升/桶,标签上标有:Mobll,www.美孚金1号.com的润滑油共13桶,销售4桶,剩余9桶未销售,其中型号为CH-4 15-W40 的重负荷机油2桶,规格:18升/桶,进价285元/桶,共570元,销售价格300元/桶,未销售;型号为CI-4 15W-40重负荷机油2桶,规格:18升/桶,进价320元/桶,共640元,销售1桶,销售价格370元/桶,利润50元,剩余1桶未销售;型号为CF-4 15W-40的重负荷机油2桶,规格:18升/桶,进价255元/桶,共510元,销售1桶,销售价格280元/桶,利润25元,剩余1桶未销售;型号为CL-5 85W-90的齿轮油3桶,规格:18升/桶,进价253元/桶,共759元,销售价格283桶,未销售;型号为CF-4 20W-50 的重负荷机油4桶,规格:4升/桶,进价65元/桶,共260元,销售价格80元/桶,共销售2桶,利润30元,剩余2桶未销售。以上违法经营额共计3189元,违法所得121元。2023年4月3日,我局收到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以上润滑油系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营业执照和负责人张首汪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及负责人身份; 2. 现场笔录一份,用于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现场情况; 3. 现场拍摄的店铺照片和侵权产品照片12张,证明其经营侵权产品的事实; 4. 经营者张首汪的询问笔录一份,证实其经营商标侵权产品具体情况; 5.进货票据复印件一张 ,证明当事人购进侵权产品的事实; 6.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材料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润滑油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 7.伊宁县墩麻扎镇阿孜尕勒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张守汪家庭困难情况的事实。
一、没收侵犯埃克森美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共11桶;二、罚款9000元(玖仟元整)。
9000.00元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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