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鑫合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红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3MA05WJX75A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六号路8号门脸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杨处罚〔2023〕35号
经查,当事人2022年6月18日从天津市静海区天祥合发副食批发经营部以20元/箱(规格:24盒/箱)的单价的购进1箱康师傅冰红茶(净含量:250ml;委托方: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制造商:廊坊顶津食品有限公司(ED);生产日期:20220517; 07:49ED5;保质期:12个月),每盒售价2元。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剩余14盒已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冰红茶尚未售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28元;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现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14盒康师傅冰红茶(净含量:250ml;委托方: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制造商:廊坊顶津食品有限公司(ED);生产日期:20220517; 07:49ED5;保质期:12个月);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