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长河阿雪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雪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CH05E31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贤江村南大路519号A10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3〕834号
2023年7月4日当事人从慈溪市长河XX生鲜超市购入菠菜1.552kg用于餐饮制作销售,购买单价13.96元/kg,其中1kg销售给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销售单价13.96元/kg,剩余菠菜自己食用并未销售。2023年7月4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慈溪长河阿雪饭店采购的菠菜进行抽样并委托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经检验,上述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未提出复检要求。以上共计违法货值21.67元,违法所得13.96元。
另查明,当事人一年内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当事人保留了供货超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慈溪市长河XX生鲜超市确认上述菠菜是其售卖给当事人的,也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农户宋某某确认上述菠菜是其售卖给慈溪市长河XX生鲜超市,该批菠菜是其自产自销。本局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菠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保留了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
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