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青山镇丰彩美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3MAAK8TBG7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普安县青山镇金叶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青处[2023]15号
现查明: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普安县青山镇丰彩美妆经营场所内查获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陌小悦闺蜜多肽修护凝胶4盒,限期使用日期:2023/08/17,生产批号:0000818,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皓扬化妆品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245,执行标准:QB/T2874;2、梵希茜小甘菊薄荷护唇膏5盒,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9,生产批号:QD20081701,委托方:广州市梵西茜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526,执行标准:GB/T26513,净含量:2g/盒;3、野菜保湿舒缓原萃液1瓶,限期使用日期:20230730,野菜焕颜靓肤原萃液1瓶,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3,生产者: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沪妆20160126,执行标准:GB/T29665(0/W)。上述化妆品是当事人2019年12月5日从观山区莉涛日化用经营部购进的,由于普安县青山镇丰彩美妆经营者疏于管理,导致超过使用期的化妆品仍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当事人在检查及调查过程中均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上述化妆品的销售单价和数量分别为:陌小悦闺蜜多肽修护凝胶158元/盒,数量:4盒,梵希茜小甘菊薄荷护唇膏36元/盒,数量:5盒,野菜保湿舒缓原萃液190元/盒,数量:1盒,野菜焕颜靓肤原萃液190元/盒,数量:1盒。因当事人在检查及调查过程中均未能提供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涉案物品货值金额:158元/盒×4盒+36元/盒×5盒+190元/盒×1盒+190元/盒×1盒=119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及销售超过使用日期化妆品的行为。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日期化妆品的有关情况。
3、经营者张艳艳提供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4、经营者张艳艳提供的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出具的进货凭证,证明购进化妆品的来源、进货数量等相关情况;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普市监(青)强制〔2023〕09号)、扣押财物清单(2023-09)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化妆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和扣押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的数量、规格、使用限期等属性。
6、现场检查图片一组,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的相关情况。
7、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查询并打印的普安县青山镇丰彩美妆公示信息一份,用于证明其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以上笔录和证据均由执法人员、办案人员、经营者、询问调查人及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按手印认可。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