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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温军注册资本:28624.2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06504205XH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五当沟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7
(2025)内0622民初971号
劳动合同纠纷
陈**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盈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
2023-05-26
(2023)内06民终89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26
(2021)内0622民初50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4
2022-08-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5
2022-06-21
(2022)内民终20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丁**,郝**,钱**,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容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石*,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付**,刘**,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马**,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11
(2023)内01执异58号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8-20
(2022)内民终20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张利清
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容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杨**,丁**,付**,刘**,刘**,马**,李**,石*,郝**,钱**,杨**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2-05-19
(2022)内民终20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张利清
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容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杨**,丁**,付**,刘**,刘**,马**,李**,石*,郝**,钱**,杨**
开庭传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19-09-12
(2019)津03执1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杨**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15
2021-09-14
(2021)津03执恢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06
2019-06-18
(2019)津执42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4-26
2017-09-28
(2017)内0622民初366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6-02
2017-03-27
(2017)内0622民初37号
劳动合同纠纷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3603.4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8-24
2016-05-04
(2016)内0622字第4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4625.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准煤监管罚〔2026〕51007-1号
1.5102充填工作面掘进支巷连采机掘进期间,2名作业人员站在连采机与 煤壁之间;连采机退机时,1名作业人员站在机尾与煤壁之间; 2.5102充填工作面梭车运行期间1名作业人员进入行驶区间; 3.5102充填工作面掘进支巷连采机采用遥控操作,司机站在连采机与煤壁之间操作连采机; 4.6204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电子围栏失效; 5.5月21日早班,6204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有作业人员踩踏带面跨越带式输送机; 6.煤矿辅助运输方式为无轨胶轮车运输,6煤辅运大巷与6煤西南翼辅运大巷交叉口处未设置防撞设施及“减速鸣笛”行车标识。
决定给予以下行 政处罚:分别1.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对煤矿处人民币 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3.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4.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5.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6.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给 予警告,合并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21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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