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优美饰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广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5MA5PD0RU7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秦皇路1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罚字〔2023〕第J026033号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他商店购买电子烟产品,在兴安县兴安镇秦皇路119号兴安县优美饰品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及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办理好相关许可证件后才从事经营活动;决定对当事人拟作如下行政处罚:处以违法经营总额35%的罚款人民币441元,上缴国库。
441.00元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