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州合佳食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好智注册资本:9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81MA3UUBBDXL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北城村菜园小区西北角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州市监处罚〔2026〕182号
经向青州合佳食品有限公司经理王世民调查确认:当事人青州合佳食品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5月短期租赁过该位于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北城村菜园小区西北角的经营场所,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筹备经营,但是由于负责人还在别处从事其他工作,一直未能真正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到期后没有继续租赁。直到2025年初,当事人负责人不再从事其它工作,并于2025年3月1日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才开始在此处正式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厂区内在用的上述压力管道(管径60mm),储液罐(容积0.2m3,设计压力2.3MPa),气液分离器(压力1.4MPa、容积目测远大于20L)属于特种设备,且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上述特种设备是当事人在2025年3月1日,租用上述位于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北城村菜园小区西北角的经营场所时就存有的。根据当事人与房东(张玉玲)的约定,该经营场所包含的制冷设备(包含上述压力管道、储液罐、气液分离器等特种设备)打包给当事人使用,且相关设备的检验及维护需要由当事人负责。经当事人向房东张玉玲核实,房东表示上述冷库自建设完成并经调试后就处于停用状态,从未对制冷设备中的特种设备申请过检验。作为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当事人在租用上述经营场所接手相关设备后,未核验相关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的出厂资料、检验报告、使用登记等情况,就在未经检验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至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上述设备仍在使用。执法人员也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上述设备的相关检验材料,但当事人至今仍未提供。
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