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恒昌羽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少锋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0MA5Q26B74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江北路羽绒城(贵港市港南区达丰羽绒厂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税稽罚〔2025〕15号
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虚假收取货款、虚构购销业务为手段,向贵溪市蓝唐园服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3份,发票代码4500224130,发票号码01753700~01753722,金额合计2,149,981.85元,税额合计279,497.65元,价税合计2,429,479.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2010年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一次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2023年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38栏的规定,适用裁量阶次为“特别严重,虚开发票金额为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对你公司处以110,000.00元的罚款。
1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