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国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2006704136998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惠农区西河桥(民化公司化工厂七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5
(2026)宁0205执异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黄**,河南昱之昌矿产品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6
(2024)豫01民终157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黄**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6-13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建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4
2023-04-21
(2023)宁0205民初633号
劳动争议
马**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5
2021-12-15
(2021)宁02行初64号
行政协议
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02
(2021)宁02行初64号
行政协议
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0
(2026)宁0205执异2号
执行异议
于**
河南昱之昌矿产品有限公司;黄锦瑜;陈聪
执行文书、拍卖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
2026-02-03
(2026)宁0205执异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黄锦瑜;河南昱之昌矿产品有限公司;陈聪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9
2023-04-26
(2023)宁0106民初70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太谷能源管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2-01
2018-10-29
(2018)宁0205民初2219号
劳动争议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与耿**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48336.00元
民事案件
3
2016-06-30
2016-06-30
(2016)宁0205执69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桑**与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6-05-18
2016-05-18
(2015)石惠民初字第45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桑**与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36157.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住建交通)罚字(2020)第(0否6)号
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4万吨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经现场检查,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当事人:石嘴山市宝利源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你单位建设的年产4万吨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农区人民政府或者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惠农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依据另有规定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000.00元
惠农区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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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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