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瑞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兴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MA74RHGB9N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春光市场B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税稽一罚﹝2026﹞29号
(一)你单位向酒泉市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瓜州县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248427.17元,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二)你单位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没有相应发票及其他可以税前列支的凭证,在向你单位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提供证据资料)》(酒市税稽一税通〔2026〕36号)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兴林向我局提交说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你单位列支的成本费用无发票或其他合规扣除凭证,也无资金支付记录等合理依据,属于账目混乱,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
你单位在无相应的扣除凭证和无法提供成本费用列支依据的情况下,虚列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造成2021年少缴企业所得税489.91元,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当年应纳税款的0.73%,2024年少缴企业所得税10830.65元,偷税数额占当年应纳税款的18.81%,对你单位按偷税金额11320.56元60%的比例罚款6792.34元。
6792.34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