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沁河镇甜香儿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31MA0KPWNN3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沁丰苑小区30、3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源市监处罚〔2025〕35号
2025年3月20日我所接沁源县沁河镇政府转办沁源县沁河镇甜香儿蛋糕店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制作销售过期食品,沁源县沁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我所提供照片证据,我所执法人员于当天对该店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食品添加剂。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沁源县沁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该店检查发现的2瓶食品添加剂(食用色素),一瓶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保质期为24个月,货值10元/瓶;一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保质期为24个月,货值10元/瓶,货值共计20元,均已经超过有效保质期,在检查时商家已提前自行下架处理并对店内开展自查。我所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21日询问调查取证,沁源县沁河镇政府工作人员提供沁源县沁河镇甜香儿蛋糕店过期食品添加剂的照片。当事人李香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涉嫌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事实。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2100元整。
2100.00元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