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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新福矿产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大彪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4397213361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22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24
(2024)甘0702民初45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
闵**
裁判文书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4
民间借贷纠纷
王**
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3
2016-06-01
(2015)高民初字第1072号
加工合同纠纷
孟**
高台县新福矿产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高台县人民法院
4
2015-09-09
加工合同纠纷
孟**
高台县新福矿产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自然资源罚字﹝2025﹞37号
高台县新福矿产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临泽县国有土地在锯条山矿区存在开采生产、建设生产生活区、堆放矿产品、排放渣土等行为。经委托测绘单位临泽县通鑫恒源工程有限公司对你公司矿区已建设的生产生活区、堆放矿产品、排放渣土等占用土地情况进行勘测,占地面积410.4亩。其中:2020年以前占用279.35亩,2020-2021年占用40.5亩,2021年以后占用90.5亩。问题发现后,调查处理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主动对矿区违规占地进行了恢复治理,2025年10月15日至18日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410.4亩矿区恢复治理情况同意通过验收,但生活办公区、筛选设备和地磅未拆除和恢复土地原状,占地面积1935.54平方米(2.9亩)。上述占用地土地在2018年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库中地类为裸土地,三调数据库中地类为采矿用地。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对2020-2021年建设生活办公区、筛选设备和地磅非法占用国有未利用地1935.54平方米(2.9亩)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共计5806.62元。
5806.62元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