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建设街范德君中西医结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德君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3MA14MQX2XN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德惠市西九道街中保公司右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5〕046号
经初步调查,德惠市建设街范德君中西医结合诊所具有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该店销售的浙贝母供货商为吉林省好医师医药有限公司,该店提供了该批浙贝母的随货同行单。消费者表示购买川贝母,该店负责人卖给消费者的为浙贝母。该批浙贝母进货价格为每千克195元,销售价格为每克0.3元,该案涉案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6.8元。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我分局接到吉林省接诉即办工单,消费者到该店购买川贝母,德惠市建设街范德君中西医结合诊所卖给消费者的为浙贝母。我局执法人员请示上级领导,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经初步调查,德惠市建设街范德君中西医结合诊所具有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该店销售的浙贝母供货商为吉林省好医师医药有限公司,该店提供了该批浙贝母的随货同行单。消费者表示购买川贝母,该店负责人卖给消费者的为浙贝母。该批浙贝母进货价格为每千克195元,销售价格为每克0.3元,该案涉案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6.8元。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该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建议对该店行政处罚,拟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1、处以三十四元罚款(¥:34.00);2、没收违法所得六元八角(¥:6.80);3、以上合计四十元零八角(¥:40.80)。
34.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