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纯武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3025669272940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2025)冀0981民初4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泊头市盛远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泊头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0
(2025)冀0981民初4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泊头市盛远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泊头市人民法院
3
2025-04-14
(2025)内0302民初996号
租赁合同纠纷
乌海市明鑫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4
2024-06-07
(2024)内0302民初142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海勃湾区铅矿辰晟彩钢钢结构工程营业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2
(2022)内0302民初531号
劳动争议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戚**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6
2022-03-22
劳动争议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戚**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7
2019-10-14
(2019)内0302民初3624号
运输合同纠纷
田**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5
2024-09-26
(2024)内0303执恢1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宏合煤业有限公司、乌海市亨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2-22
2021-12-19
(2021)内03执监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滨河支行、乌海市亨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2-22
2022-06-27
(2022)内03执复4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亨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源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5-26
2021-12-30
(2021)内03执监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源支行、内蒙古亨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3-09
2021-01-20
(2021)冀09执复8号
其他执行
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亨通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2-28
2019-11-18
(2019)内0624民初255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张*与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25
2020-05-15
(2020)冀0984执恢86号之一
不当得利纠纷
赵**、姜**、张**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900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07-03
2019-11-21
(2019)内0302民初37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勃湾金诚机电阀门供应站与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7256.9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2-10
2019-11-18
(2019)内0624民初255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张**与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1-05
2019-10-14
(2019)内0302民初3642号
运输合同纠纷
鄂托克旗玖屹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152号
经查: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的起重机械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5年7月24日下达监察指令责令整改,但在2025年8月26日复查时仍未改正。鉴于其逾期未改的事实,我局依法对涉事的6台起重机械实施了查封。后经再次核查,该单位广场的2台起重机械电源均未接入,未曾使用;铸造车间的4台起重机已于2025年9月28日履行报停手续,隐患消除,整改完毕。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5
2
(海勃湾)应急罚﹝2023﹞工贸-03号
我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亨通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员工张忠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中;公司级教育培训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6日,考试时间为3月15日,车间级教育培训时间为3月18-20日,考试时间为3月19日,班组级培训教育时间为3月22日-24日,考试时间为3月22日。2、2023年4月7日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相应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行为1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行为2涉嫌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罚款4万元
40000.00元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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