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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国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AQ5L25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山环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1
(2024)浙0382民初878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王*,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2
2024-10-08
(2024)浙0382民初878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王*,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3
2024-04-24
(2024)浙0382民初3831号
合同纠纷
乐清市小黑汽车修理厂
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4
2021-01-19
(2020)浙1081民初10897号
合同纠纷
王**
董**,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5
2020-12-29
(2020)浙1002民初53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
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董**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6
2020-08-03
(2020)浙0382民初4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7
2020-07-16
(2020)浙0382民初4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8
2020-07-16
(2020)浙0382民初4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王**
乐清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27
2024-04-25
(2024)浙0382民初3831号
合同纠纷
乐清市小黑汽车修理厂、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29
2021-02-05
(2020)浙03民终58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17
2021-03-04
(2021)浙1002执28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孙*、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3-04
2021-01-19
(2020)浙1081民初10897号
合同纠纷
王**与董**、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2-26
2020-12-29
(2020)浙1002民初53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与董**、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0-15
2020-08-03
(2020)浙0382民初4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与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3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303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7日14时20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线K1864+100检查时发现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盛泰建筑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
1545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2
温运政罚〔2024〕30J15
2024年1月11日,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倪庆周、徐建余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查询,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3时59分期间,浙CL6336重型自卸货车有卡口记录无卫星定位数据,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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