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鑫祥源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素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MA74WKY097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514号3号楼1层0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6﹞86号
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剑南春*(5280)、:300m)2瓶(批号分别为:537390030000700003903602和16621208001081076508)、假冒“汾酒”(60%vol、500m1)1瓶(批号为:88119256)、假冒“汾酒”(60%vol、225ml)1瓶(批号为:881284):2.罚款6260元(大写:陆仟贰佰陆拾元整)
626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2
(兰城)市监罚〔2026〕6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份左右在郑州市北龙市场马姓经销商处以每瓶280元的价格购进6瓶“汾酒巴拿马20”清香型白酒,并以300元/瓶在店内销售,还以每瓶360元的价格购进11瓶“青花汾酒20”清香型白酒,并以385元/瓶在店内销售。当时未留存供货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也为要求供货人提供白酒的合格证明文件,现已无法联系供货人。上述侵权商品非法经营额共计6035元(11瓶×385元/瓶+6瓶×300元/瓶=6035元)。截止执法人员查处之日,上述商品未售出,当事人也未制作进销货台账。另查明,“汾酒”商标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号: 7591782,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
对甘肃嘉鑫祥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9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汾酒巴拿马20”白酒6瓶(酒精度42%vol,净含量475ml,生产批号20221008521的5瓶,生产批号20210528531的1瓶)以及青花汾酒20”白酒11瓶(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生产批号20240522113的6瓶,生产批号20240124113的2瓶,生产批号20240205521的2瓶,生产批号20230928113的1瓶),总计17瓶白酒 ;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9000.00元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