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柳河镇野参林土特产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车雨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24MA84YEUY86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柳河县柳河镇新天地西侧北门4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市监行处罚字〔2025〕54号
当事人在店铺内销售鹿茸血酒在酒瓶上确实宣传了具有保健治疗的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该商店销售的鹿茸血酒酒瓶瓶身有“缓补强壮、温补肝肾、扶正固本、壮阳固精”字样,宣传了具有保健治疗的功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应该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销售鹿茸血酒宣传具有保健治疗功效属于初次违法,也不存在主观故意,在得知销售鹿茸血酒宣传具有保健治疗功效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后立即改正了错误,对涉案的酒瓶当日即进行了销毁处理,违法情节较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形,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以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