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二郎乡亚丽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亚丽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721MA41EDKN2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西平县二郎乡祝王寨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罚决字〔2024〕374号
24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平县二郎乡亚丽副食店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取该超市食品销售货架上摆放的正在销售的“麻辣味北京锅巴”(生产商: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净含量:36克,生产日期:2024年4月11日,保质期:8个月),“蛋黄酥”(标示:保定市军威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净含量:230克,生产日期:2024年3月6日,保质期:10个月),但该店现场不能提供这两种食品的产品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2024年7月15目前改正违法行为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0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责令改正情况回访时,在货架上随机抽取的“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受委托商:河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08克,生产日期:2024年7月4日,保质期:10个月),“甘源炭烧腰果”(生产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100克,生产日期:2024年7月3日,保质期:8个月),该店仍不能提供上述两种食品的产品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现查明:西平县二郎乡亚丽副食店采购的食品不能提供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该店未提供销售记录,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处伍仟壹佰元(¥5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上缴国库。
5100.00元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