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沁恒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管玉广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J60NJ2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10号二楼-18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3
(2025)浙0206民初1030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宁波沁恒运输有限公司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41175
你公司的浙B1W879(4轴)于2024年4月25日16时19分,行经G329(舟鲁线)柴桥方向K87+5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2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2
甬路政罚〔2025〕141171
你公司的浙B2F837(4轴)于2025年9月26日14时30分,行经X811(永定河路)二通道、329国道方向K0+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2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3
甬路政罚〔2025〕141167
你公司的浙B3E636(4轴)于2024年5月7日10时23分,行经X811(永定河路)二通道、329国道方向K0+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2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57.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4
甬路政罚〔2025〕141178
你公司的浙B1J902(4轴)于2024年10月19日8时20分,行经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玖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29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5
甬路政罚〔2025〕152129
你公司的浙B1W879(4轴)于2025年4月7日11时54分,行经S312(北嵊线)奉化方向K31+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3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15.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6
甬路政罚〔2025〕152128
你公司的浙B1W879(4轴)于2025年4月2日14时23分,行经S312(北嵊线)奉化方向K31+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5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45.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7
甬路政罚〔2025〕131573
你公司的浙B5Y261(4轴)于2024年7月16日14时58分,行经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7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71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226.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1-08
8
甬路政罚〔2025〕131576
你公司的浙B5W611(4轴)于2024年7月24日12时2分,行经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3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38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77.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1-08
9
甬路政罚〔2025〕131575
你公司的浙B5W611(4轴)于2024年7月20日22时2分,行经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7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234.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1-08
10
甬路政罚〔2025〕141166
你公司的浙B3E636(4轴)于2025年3月3日7时19分,行经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9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5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