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桂林致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4MADPA7C540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13号全街第6幢第2层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处罚〔2025〕162号
经查实,上述产品由广州美之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为2025022402,与该公司经营中使用的生产批号为2023110304的“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为同一公司生产的同一种类产品。生产批号为2023110304的“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90108,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011692;而生产批号为2025022402“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没有化妆品生产许可号、产品执行标准信息、备案信息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化妆品监管平台查询,“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的备案详情于2024-12-25已注销。 该公司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之规定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该公司经营中使用的生产批号为2025022402“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包装上未标示备案信息及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构成了经营中使用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是从广州御熙堂化妆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一共购进了7盒,每盒10.8元,其中5盒未标示备案信息(1盒已开封使用),经核算,该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总货值为54元。因该产品为包含在月子套餐里面使用,未单独售卖,故无法查实该产品的违法所得。
1.没收被本局依法扣押的“御熙堂草本暖养泥膏”5盒(1盒已开封使用)。 2.处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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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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