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雍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9506H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天城5栋3单元8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9
(2024)藏03民终100号
加工合同纠纷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梅**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18
(2023)藏0330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劲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3
2022-12-06
(2022)藏0330民初1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眉山市彭山区煜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4
2022-04-13
(2021)藏0330民初290号
合同纠纷
程*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5
2022-04-13
(2021)藏0330民初28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程*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6
2022-03-25
(2021)藏0103民初7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兆利商贸有限公司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7
2021-12-15
(2021)藏0330民初2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边坝县志庆五金物资经营部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8
2021-11-29
(2021)藏0330民初25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刘**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边坝县人民法院
9
2021-10-12
(2021)川1823民初1424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万**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源县人民法院
10
2020-12-02
(2020)豫0322民初29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洛阳鸿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孟津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05-10
(2023)藏0330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劲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33185.44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24
2023-03-30
(2023)藏0330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劲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16
2022-11-18
(2022)藏0330民初19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16
2022-11-05
(2022)藏0330民初186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万*、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6-16
2022-11-05
(2022)藏0330民初187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万*、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3-31
2022-03-28
(2022)藏03民申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油鸿源(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23
2021-11-02
(2021)川1823民初1424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万**、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61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7-31
2020-06-29
(2020)鄂0202财保63号
(2020)鄂0202执保163号、(2020)鄂0202财保63号申请人:湖北藏地石化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7-31
2020-07-21
(2020)鄂0202民初12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鄂0202执保214号、(2020)鄂0202民初1247号湖北藏地石化有限公司与西藏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拉税稽罚202580
你单位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少缴增值税1260499.1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234.94元、教育费附加37814.97元、地方教育附加25209.98元、企业所得税794145.08元
对你单位偷税违法行为处以少缴税款0.6倍的罚款即罚款476487.05元。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违法行为五年内未被发现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再给予税务处罚。
476487.05元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