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凯里市高佬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家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01MAAM0HWU0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城西街道凯棉路22号佳和盛世三期1幢16#-1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凯市监处[2024]189号
2024年0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凯里市夜市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对位于贵州省凯里市凯棉路22号佳和盛世三期1幢1层18号的,凯里市高佬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凯里市高佬餐饮店负责人邓家宪陪同检查,在店内吧台酒水区摆放销售区发现品名为:(1)冰峰:生产地址:四川眉山市,净含量:380ML,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保质期:6个月,数量:1瓶,生产日期:2023年4月28日,保质期:6个月,数量:1瓶;在食品库房冰柜内发现品名为(2)海南文昌鸡,生产日期:2022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3)素菜春卷,生产日期:2023年4月20日,保质期:零下-18、12个月,数量9袋。上述食品至检查之日,执法人员可以清晰地、直观地辨识出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现查明,凯里市高佬餐饮店负责人邓家宪负责该店调料和食品的采购,邓家宪表示(1)冰峰:生产地址:四川眉山市,净含量:380ML是凯里市凯旋厂1号仓库门面送货来的,进货价是96元人民币一件,一件24瓶,单品价格为:4元一瓶。(2)海南文昌鸡,生产日期:2022年3月1日,海南文昌鸡是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卓味家禽加工厂生产的,票据已经找不到,经过执法人员在淘宝和京东购物网站上询价,淘宝购物网站上海南文昌鸡价格为45元人民币,京东购物网站上海南文昌鸡价格为43.9元人民币,(3)素菜春卷,生产日期:2023年4月20日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经过网上询价淘宝购物网站素菜春卷价格为22元人民币,京东购物网站素菜春卷价格为24.9元人民币。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冰峰:生产地址:四川眉山市,净含量:380ML,4X2=8元;(2)海南文昌鸡,生产日期:2022年3月1日(45+43.9)÷2=44.45元;3素菜春卷(22+24.9)÷2=23.45元。 还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完整的进货记录,和相关供应商资质,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因使用该上述两种食品添加剂对菜品进行调味时未进行登记,制成菜品对外销售未进行记录,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其经营场所内经营有其他商品,当事人未制作所有商品的销售记录和台账,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再查明,2024年5月21日当事人提供了,《凯里市高佬餐饮店店临期食品处置制度》《凯里市高佬餐饮店店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凯里市高佬餐饮店店食材验收制度》及食品安全培训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说明事发后凯里市高佬餐饮店积极进行改正,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凯里市高佬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的事实 2、《凯里市市场监督管
罚款0.7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000.00元
黔东南州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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