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衢州市柯城禾兴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舒建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00MA2DKT2Y1P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百汇路34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31
(2022)苏0404民初8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常州康奥展示器材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禾兴生鲜超市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2
2021-10-13
(2021)浙0702民初8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凯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禾兴生鲜超市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柯市监处罚〔2024〕27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年底从金华市某某食品商行以3.3元/包的进购价格购进奶香花生5包。另查明,投诉人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购买奶香花生时,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三包奶香花生在售,销售价格4.1元/包,三包奶香花生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7日,保质期为10个月,投诉人购买时三包奶香花生均已超过保质期。最后查明,三包超过保质期奶香花生投诉人购买了一包,剩余两包当事人在本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前已自行下架处理。因当事人店内未做销售台账和记录,可确认销售超过保质期奶香花生的仅有投诉人一单。故本案中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可核实的货值金额为12.3元,违法获利0.8元。另,经询问调查发现当事人此前有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投诉,后经调解与投诉人自行和解的情况。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给予警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角(¥0.8);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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