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浙联优选生鲜经营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康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52MAABRPY23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半街村2组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渝0152民初269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罗*
潼南区浙联优选生鲜经营超市(个体工商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9
(2025)渝0152民初273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杨*
潼南区浙联优选生鲜经营超市(个体工商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0
侵权
浙江芮翔文具有限公司,义乌市金赛腾文具有限公司
温州市优加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潼南区优嘉惠生鲜超市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3-05
(2024)渝0192民初1101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温州市优加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芮翔文具有限公司,义乌市金赛腾文具有限公司,潼南区优嘉惠生鲜超市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17
(2024)渝0192民初1101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温州市优加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潼南区优嘉惠生鲜超市
裁判文书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字(2023)340号
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的黄二娃蔬菜批发店处以6元/kg的单价购进四季豆(菜豆)6.9kg。购进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身份信息,未索取进货凭证,也未制作含有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进货记录。购进后当事人以6.56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
2023年5月24日,本局按照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半街村2组2号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的四季豆(菜豆)(购进日期:2023-05-24)进行抽样,并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2023年6月25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A23SZ0299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 A23SZ02994)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GZJ23500152653400039)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四季豆(菜豆)。涉案批次四季豆(菜豆)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未制作销售台账。
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经营涉案四季豆(菜豆)的货值金额为45.26元(6.56元/kg×6.9kg),违法所得为45.26元(6.56元/kg×6.9kg)。
截至调查终结,当事人未收到关于上述产品的投诉举报,未造成人体健康或者人身财产损害,未造成社会影响。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