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桦甸市本源卤味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国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2MAD581MF4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桦甸市启新街经贸局住宅楼一楼北数第一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4)22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桦甸市本源卤味店一直在经营,当事人经营场所共一层,面积约80平方,食品生产加工区内有一正在使用的卫生间和休息室,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到桦甸市本源卤味店进行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桦甸市本源卤味店,涉嫌食品生产加工区未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以及未与生活场所相分隔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4月8日立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丛丽、张帅、苏学玮、薛萌对该案进行调查。2024年3月26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桦甸市本源卤味店店内进行现场检查,询问了当事人孙国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店铺正在营业,经营场所共一层,食品生产加工区内有一正在使用的卫生间,食品加工区内有一卧室和吧台,现场公示营业执照、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桦甸市本源卤味店一直在经营,当事人经营场所共一层,面积约80平方,食品生产加工区内有一正在使用的卫生间和休息室,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的桦甸市本源卤味店食品生产加工区未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以及未与生活场所相分隔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一)具有与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等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和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四)生 产加工区应当满足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基本要求,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生活场所相分隔;”的有关规定,已涉嫌构成食品生产加工区未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以及未与生活场所相分隔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吊销登记证、备案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产停业3天
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