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叙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3742021492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启梦创业中心1幢1518、1519、152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5
(2025)浙06民终461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兴赛纺织厂
绍兴天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王**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0-21
(2025)赣0981民初562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3
2025-09-12
(2025)赣0981民初562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4
2025-08-06
(2025)浙0502民初3407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4
(2025)浙0603民初181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兴赛纺织厂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天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王**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5-03-12
(2025)浙0603民初181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兴赛纺织厂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王**,绍兴天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24-08-28
(2024)浙0182民初260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冠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8
2024-06-21
(2024)浙0110民诉前调896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9
2023-05-09
(2023)浙0203民初3250号
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凯旸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29
(2023)浙1022民初640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村民委员会,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9
2023-11-28
(2023)浙0203执2787号之二
民事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凯旸置业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17
2023-03-14
(2023)浙1022民初744号之一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大华铁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09
2019-09-05
(2019)浙0103民初4001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王**、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05
2019-07-11
(2019)浙0781民初3178号
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王**、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8-30
2019-08-06
(2019)湘0202民初199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株洲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0-26
2018-07-26
(2018)浙0103民催23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0-26
2018-07-26
(2018)浙0103民催22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水罚决字〔2025〕第000003号
2025年12月11日,宁海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宁海县茶院镇杜岙溪(杜岙村~铜岭脚村段)小流域治理工程Ⅰ标段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工程中存在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2日对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予以立案。2025年12月16日,宁海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勘察、取证,并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025年12月25日,当事人委派相关人员到本机关接受调查,本机关对其进行了问询,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属实。同日向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经查,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及参照《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水法〔2021〕11号)》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停止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拟对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陆仟肆佰玖拾陆元肆角整,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零陆佰玖拾捌元玖角整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玖拾陆元肆角(¥16,496.40);2、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零陆佰玖拾捌元玖角(¥70,698.90)
70698.90元
宁海县水利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