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文焰大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文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3MA4DQTQM2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北城街道北园社区民族北路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4〕464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经本局登记依法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10月18日,彭女士在当事人酒店置办五桌酒席宴请亲友,其中午间酒席三桌,分别置办于该酒店的吉祥厅、如意厅、888厅三个包间,结账单显示以上三桌酒席的菜品均为“1188套餐”,三桌酒席实付金额共计3560元。另有晚间酒席两桌,分别置办于吉祥厅、如意厅两个包间,结账单显示吉祥厅消费8道菜品,如意厅消费17道菜品,两桌酒席实付金额共计1000元。2023年10月18日晚至10月19日日间,上述酒席中的13名就餐人员陆续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枣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调查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条目第三项“地区分布”内容为“所有搜索病例均为本地聚餐人员,分布在同一餐桌”;第四项“用餐情况”内容为“出现病例13人10月18日中餐和其他餐桌食谱一致,10月18日晚菜谱和其他餐桌有一种不同,不同三道菜都是现时加工食物”。上述《调查报告》中所述的“分布在同一餐桌”指向2023年10月18日晚间当事人酒店的如意厅,执法人员对比当晚各包间的菜单发现,该包间就餐人员晚间食用的17道菜品中的“葱油饼、干煸土豆条、大汉羊排”三道菜与其它餐桌晚间菜品不同。因现场没有食物残留,无法通过检测进一步确定致病菌来源于哪道菜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计算,当事人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货值金额明显不足一万元。
另查明,当事人操作间有消毒柜,其消毒记录显示已对事发当日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消毒。枣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调查报告》“现场环境卫生学调查”条目显示:当事人食材未留样、残留食物无样品,未收集到食物成品、半成品样本进行检测,生活饮用水是市集中供水,不存在二次供水,当班厨师健康状况良好。该报告中的初步诊断为“根据调查结果,所有疑似病例均在同一桌食用过共同的食品,临床症状基本相似,未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结合病人就诊血常规检测和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肛试培养初步判定本次为一起疑似沙门氏菌感染所致聚集性食源性疾病(未查明具体食物)”。又查明,上述13名病例中有7人在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就诊,2人在枣阳市王城镇卫生院住院就诊,4人在私人诊所就诊。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枣阳市王城镇卫生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单》显示,在以上病例中,患者谢某论的出院诊断为“沙门氏属食物中毒”,患者赵某的出院诊断为“沙门氏属食物中毒;低钾血症”,其他病例的诊断结果多为急性肠炎、急性胃炎等疾病。
综合以上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情况,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临床诊断结果,以及枣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做的流行病学调查、初步诊断结果,可以判定:此次事件中的病例具有共同就餐史,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条“食源性聚集性病例:具有类似临床表现,在时间或地点分布上具有关联,且有可疑共同食品暴露史,发病可能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中所指的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此次事件为上述条款中“食源性疾病暴发:2例及以上具有类似临床表现,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有共同食品暴露史,且发病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中所指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调查期间,因当事人承担了13名病患的治疗费用,退还了彭女士支付的就餐费用,故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4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