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康弛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林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B21QT7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九和路660号杨柳郡园二区商铺B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卫传罚﹝2024﹞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传罚〔2024〕23号 案件名称:杭州康弛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康弛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项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23日执业期间,当事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及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案发后,当事人按要求改正了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3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本机关提供的二维码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本机关提供缴款单号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5月24日
对杭州康弛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300元;
13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