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贺州铺门扶隆惠民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汉成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2MA5KPU870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贺州市铺门镇扶隆新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5﹞38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于2025年3月19日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了过期的医疗器械(达力邦?医用外科口罩),并和其它尚未过期的药品药械一起摆放待售,应当认定当事人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达力邦?医用外科口罩)。
1.没收涉案医疗器械(达力邦?医用外科口罩共计31片)(详见《财物清单》);2.并处10000元的罚款。
1000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8
2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4﹞218号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作为药品零售企业,于2024年6月2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2024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2024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时,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发现当事人依然存在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当事人行为属于逾期不改正的情形,应当认定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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