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昌竺土特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贯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1MA14C32RX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昌邑区重庆路汇龙商贸广场B座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综质处罚〔2025〕03017号
2025年5月7日,办案机构接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指定管辖通知书(吉市监指定〔2025〕稽07号),附带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数量:109支(每板一支参),依据GB/T18765-2015《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国家标准5.1.1、5.1.3进行检验,2630-2689号共60支送检人参样品有部分人参芦、艼、须有断损,所有人参样品须条粘接或拼接现象,2693号-2722号共30支送检人参样品芦有粘接、须条有粘接或拼接,2723号送检人参样品艼有粘接,须有粘接或拼接,2724号送检人参样品支根部位有拼接。当事人共有92支涉案人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725-2741号17支送检人参样品经检验合格,合格人参已返还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
经查,当事人为销售单位,经抽检不合格的92支人参各型号数量为:小“38”板人参20支,小“40”板人参40支,“45”板人参20支购进价格约为5元/支,销售价格均为8元/支;“60”板人参12支,购进价格约7元/支,销售价格12元/支(以上进销均带有包装)。涉案货值金额共计784元,至案发时止,无违法所得。涉案人参为积压多年的库存货,无进销台账,当事人于2025年年初出狱后已建立人参经营台账。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5年5月12日,质量大队收到案件交办通知书(吉市综执综质交办〔2025〕00008号)。当事人为销售单位,将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昌竺土特产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人参的案件线索交由我大队调查处理。经查,经抽检不合格的92支人参各型号数量为:小“38”板人参20支,小“40”板人参40支,“45”板人参20支购进价格约为5元/支,销售价格均为8元/支;“60”板人参12支,购进价格约7元/支,销售价格12元/支(以上进销均带有包装)。涉案货值金额共计784元,至案发时止,无违法所得。涉案人参为积压多年的库存货,无进销台账,当事人于2025年年初出狱后已建立人参经营台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当事人未建立人参及其产品的进货与销售台账,涉嫌违反《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92支假冒人参;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