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秀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3MA2DYH5H5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后洋村8区4幢3号(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4488
-
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7185.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5
2
台路政罚〔2026〕02141
-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壹拾元整。
651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3
台运政罚﹝2025﹞0210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2日16时02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黄岩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区中队检查时发现台州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业整顿3天。
责令停业整顿3天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4
温路政罚〔2025〕30236
2025年9月2日17时许,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反映,104国道、水鹤线运输货车存在超重行驶现象。执法人员至104国道、水鹤线路段巡查,18时47分许在水鹤线K7+200处发现浙J99218重型自卸货车(4轴)并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牟哲亮,本次运输的货物是石头,从仙溪开往黄岩。经执法人员引导至乐清市雁荡安顺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1.47吨。该车为4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47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于2025年9月3日9时19分许自行卸载了该车超限装载的货物,消除了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5275.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3
5
台路政罚〔2025〕02201
2025年5月17日11时16分,浙J37687自卸货车(4轴)行经G104(京岚线)临海、绍兴方向K172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为56.0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06吨。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柒拾元整。
757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6
台路政罚〔2025〕02205
2025年3月7日11时43分,浙JB8196自卸货车(4轴)行经G104(塘吕线)温岭方向K1785+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4.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3.4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
1174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7
台路政罚〔2023〕02J387
2023年12月8日9时5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车载监控视频系统发现,浙J53990重型自卸货车(黄牌、四轴)在经过S325(椒黄线)黄岩方向K31+500路段时有超限运输的嫌疑。执法人员立即在前方实行布控。经检查,孔小棵根据台州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安排,驾驶浙J53990重型自卸货车载运泥土,从院桥驶往宁溪。经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黄岩白湖塘汽车修理厂过磅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39.75吨,载运的货物可分解。
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伍元整。
76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8
台路政罚〔2023〕02J389
2023年12月8日9时5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晨宇、缪明洁在S325(椒黄线)黄岩方向K35+8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A8131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贾绍品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贾绍品驾驶浙JA813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捌元整。
888.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9
台路政罚〔2023〕02J391
2023年12月8日10时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车载监控视频系统发现,浙J26387重型自卸货车在经过S325(椒黄线)黄岩方向K37+450路段时有违法超限运输嫌疑,经检查:吴卫红根据台州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的安排,驾驶浙J2638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黄泥从新前开往宁溪,经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引导至104国道黄岩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达39.9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99吨。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佰叁拾柒元整。
837.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10
台路政罚〔2023〕02J393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车载动态取证系统发现浙J0200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有超限运输的嫌疑,2023年12月8日12时29分在S325(椒黄线)黄岩方向K27+300路段发现该车,经现场检查发现时淼根据台州市尚格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的安排,驾驶浙J0200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黄泥从院桥开往宁溪,经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引导至104国道黄岩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达41.49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驾驶员时淼在现场。此次运输中途未装卸过货物,未因超限超载行为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柒元整。
1287.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