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华松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占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82MA0936438Q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新城镇新章村村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邢环沙罚决﹝2023﹞44号
沙河市华松商贸有限公司,喷漆作业时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
沙河市华松商贸有限公司,喷漆作业时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10.7万元
107000.00元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7
2
邢环沙罚决﹝2023﹞42号
沙河市华松商贸有限公司,贮存固体废物得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
沙河市华松商贸有限公司,贮存固体废物得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罚款7.7万元
77000.00元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