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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新一代化妆品店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黎才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41721MA559NCB9Q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阳西县新城十四区广场路5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3〕81037号
经查,当事人领有《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内从事化妆品零售、提供美容服务的经营活动。当事人称化妆品购销情况如下:(1)于2022年3月20日从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70元/盒的价格购进30盒(5片/盒)深层皓洁净满丝透面膜(净含量:25ml、广州润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粤妆20160155、保质期:四年、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见标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98元/5片;(2)于2023年5月28日从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159元/盒的价格购进16盒修颜霜(净含量:35g、ZZ0J0L0Q-6、20260513)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318元/盒;(3)于2022年9月20日从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31元/瓶的价格购进5瓶深层满清洁面乳(净含量Net:120g、问题肌肤护理)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69元/瓶;(4)当事人无法提供绿豆原液蚕丝面膜(净含量:28g)的购进情况,不销售绿豆原液蚕丝面膜;(5)韩后优肌茶蕊新嫩亮肌精华液(净含量:30ml)非单瓶购进,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8日从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199.5元/套的价格购进4套韩后优肌茶蕊新嫩亮肌套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399元/套,不单独销售韩后优肌茶蕊新嫩亮肌精华液(净含量:30ml),无销售价格;(6)于2022年9月20日从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44元/瓶的价格购进15瓶深层清洁舒展水(Net:120g、问题肌肤护理)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98元/瓶。当事人供述称上述绿豆原液蚕丝面膜为消费者自带的化妆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对上述绿豆原液蚕丝面膜做标签标明或者放置在单独的区域,而是将上述绿豆原液蚕丝面膜与当事人销售其他的化妆品混放在一起。当事人作为化妆品经营主体,无充分证据证明上述绿豆原液蚕丝面膜不是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故本局对当事人称上述绿豆原液蚕丝面膜为消费者自带的化妆品的供述不予采纳。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上述外包装未见标示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等基本信息的深层皓洁净满丝透面膜和上述外包装未见标示生产厂家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的修颜霜、深层满清洁面乳、绿豆原液蚕丝面膜、韩后优肌茶蕊新嫩亮肌精华液、深层清洁舒展水。当事人未对上述化妆品建立销售台账,本案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案值按本局扣押的上述化妆品数量和当事人供述称的销售价格进行计算,认定案值为6921.8元,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再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5月22日从佛山某有限公司以98元/盒的价格购进5盒丸美纳米金胶原紧致眼膜(净含量:60片/盒、受托方:江门市新时代外用制剂有限公司、粤妆20160508、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WM01042002、20230331)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销售价格是168元/盒,已销售3盒。至案发时止,上述丸美纳米金胶原紧致眼膜已超过外包装标识的限用日期,属于过期化妆品,当事人没有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上述已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当事人未建立经营台账,故本案当事人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的案值按本局扣押的上述化妆品数量和化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计算,认定案值为336元,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化妆品起普通的补水、滋润皮肤的作用,当事人有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台账,但未查验上述7种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情况,未按要求保存化妆品出厂检验报告和供货商证照等资料。本案当事人未按规定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案值为7257.8元,无违法所得。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深层皓洁净满丝透面膜13张、修颜霜16盒、深层满清洁面乳3瓶、绿豆原液蚕丝面膜9张、韩后优肌茶蕊新嫩亮肌精华液4瓶、深层清洁舒展水14瓶;3.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丸美纳米金胶原紧致眼膜2盒(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WM01042002、20230331);4.罚款18000元。
18000.00元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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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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