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熙运天晨家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海淦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23276249239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经济开发区龙回工业园三益家具集聚区6-1号厂房35单元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6﹞586号
经查,当事人上述批次KK1502型床头柜生产合计13件,以280元/件的价格分别将这13件货销售完(其中4件销售给杭州的客户、2件销售给重庆的客户、5件销售给长沙的客户、2件销售给中山的客户).产品成本价为258.16元/件,故其货值金额合计280×13=3640元,违法所得为(280-258.16)×13=283.9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床头柜,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3.92元; 2.处以货值金额2.4倍罚款人民币8736元。 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9019.92元,上缴国库。
8736.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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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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