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施玉书 | 注册资本:770.000000万香港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72707916XK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30
(2024)粤20民终6373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2-26
(2023)粤2072民初13758号
劳动争议
何**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3
2023-11-15
(2023)粤2072民初16150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陈**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4
2023-09-26
(2023)粤2072民初13758号
劳动争议
何**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5
2021-11-23
(2021)粤1972民初19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青路橡塑有限公司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6
2021-05-27
(2021)京03民终808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三杨开泰(北京)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3-30
(2021)粤1972民初33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飞越机械有限公司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8
2021-03-22
(2021)粤2072民初1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山市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中山宝徕鞋业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9
2021-03-12
(2021)粤2072民初1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山市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中山宝徕鞋业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10
2020-09-24
(2020)粤2072民初122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3
2021-03-24
(2021)粤2072民初1841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中山市星火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宝徕鞋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419203.12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1
2020-11-09
(2020)粤2072民初1229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8
2021-11-03
(2021)粤1972民初19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青路橡塑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20
2021-11-03
(2021)粤1972财保535号之一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东莞市青路橡塑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52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11-12
2021-09-28
(2021)粤1972财保535号
财产保全
东莞市青路橡塑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52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1-11-02
2021-02-05
(2020)粤2072民初12297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7-05
2021-06-25
(2021)京03民终808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三杨开泰(北京)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7-05
2021-02-18
(2021)京0105民初11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与三杨开泰(北京)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4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5-13
2021-03-30
(2021)粤1972民初338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飞越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3-10
2021-01-20
(2020)粤2072民初1229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中山宝大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46687.6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山J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该公司厂房A第4层有1个防火卷帘无法正常升降,该公司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存在违法行为,罚款
6000.00元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
2024-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