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剑巍 | 注册资本:9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E4FWMR6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新晖路60号西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5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未经核准擅自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万兴路北侧土方消纳点内处置建筑垃圾(土方),当日每车处置建筑垃圾(土方)均一次,均超载运输装载17立方米建筑垃圾(土方),共计5车次,实际倾倒为一车,其余四车未进行倾倒。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东门支行营业部(户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结算户,账号:1204*********97055)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鉴于当事人一年内为初次违法且处置点位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建筑垃圾不足300立方米,危害后果较小,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31
2
嘉南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469号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5日,当事人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富润路交叉口国际电商中心项目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个人处置。经调查,国际电商中心项目的发包方为嘉兴市禾禹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包方为民航华东(浙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与民航华东(浙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运输合同,承包土石方开挖、修土及转运、土石方外运等工作。2024年11月20日,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国际电商中心项目因施工需要,车辆清洗池开挖产生建筑垃圾需要尽快运输出去,但是本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还未完成办理,便主动联系徐某平,让其帮忙清理项目部内因挖清洗池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嘉兴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向徐某平指定运输路线与处置地点,将所有建筑垃圾交由徐某平自行处置。2024年11月23日,徐某平未经核准便联系徐某淋(“浙FR7R16”)、黎某(浙FQ5M16)、毛某(浙FS8Q65)、夏某(浙FR6T36)等驾驶员对建筑垃圾进行运输处置。处置的建筑垃圾种类为工程渣土,掺杂碎石块,运输建筑垃圾的工具为所有人为个人的轻型自卸货车,共5车次,计10立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