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庆市萨尔图区宏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金福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2MA19J6QH1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冠群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4]336号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24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宏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在产品货架上随机抽取产品:佳美姿JIAMEIZI氨基酸三合一隐形发膜,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柔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175472,生产批号:2024/01/18,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7,现场未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批次质检报告、进货票据和该店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调查,该店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情况。 2、当事人的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当事人现场情况; 3、经营者王金福的询问笔录1份、相关产品照片1组,证明当事人存在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供应商资质复印件、批次质检报告复印件、进货票据复印件和化妆品备案信息、自省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改正的情况。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警告#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大庆市局食品安全执法大队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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