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志炜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7201943414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一照多址)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7
(2022)津0319民初107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1-12-17
(2021)津0102民初14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道桥建筑工程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0-08-11
(2020)晋0215民初2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中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
4
2020-07-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中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4
2019-05-13
(2019)内0502执1610号
合同纠纷
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市监处罚〔2026〕JC-18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在用的2台压力容器,产品编号:Y18577-29,压力容器类别:Ⅱ类,制造日期:2018年5月,于2018年开始投入使用。产品编号:SL21-10200,压力容器类别:Ⅱ类,制造日期:2021年9月,于2021年开始投入使用。当事人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仍然继续使用上述压力容器至2026年4月。2026年4月2日当事人已取得上述2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罚款3万元。
30000.00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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